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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情沒了譜

某就像無法判斷一個貌似健康的人是否有肝炎一樣,我們也無法判斷一個看上去很正派的人是否有婚外情。肝炎與婚外情當然沒有關係,但時至今日,它們共通的一點是,都一樣地流行和氾濫。

  這本是一個愛情萎靡的年代,年輕人的愛情越來越不像回事,婚外情卻大放異彩,有愈演愈烈之勢。愛情自由得沒了譜,驚動了神聖的《婚姻法》。

  但是,有誰能說,告別愛情已逝的婚姻,與自己所愛的人生活在一起,就是「重大過錯」、就是非法的呢?

  幸好有偉 人的那句話撐腰,「沒有愛情的婚姻是不道德的」,一些不愛情離婚的人才不至於像多年以前那樣,失去名譽、前程和財產。而不久的將來,這樣的人就要在時間和財產上付出代價了。

  代價當然是要付的,這是因為要對與自己共同生活過的人有所安排和交代,是責任心和道義使然。

  然而,且慢,還要分居三年。離婚的人多數已不年輕,大好年華已所剩無幾,卻還要讓寶貴的生命消耗三年——彼此折磨,心無寧日。對於沒有婚外情的那一方,這難道不也是一種耽誤嗎?

  多年以前,是不想離婚的那一方在拖,到後來,眾人都對這種「拖死他」的策略不以為然了。若新的《婚姻家庭法》得以通過的話,則是由它來把少數人不那麼高明的行為演變成法律行為。且不說在中國,一個家庭只有一套房無法分居,即使能分居,三年一過,不是也得離嗎?

  緣分已盡,何不好聚好散,放生別人,也為自己尋找新的機會,處於弱勢的一方能從有婚外情那方被拖得疲憊不堪的痛苦裡得到什麼呢?

  這是一個是非標準越來越模糊的年代,好與壞,對與錯,並不是那麼黑白分明。與其致力於確定婚外情屬於非法,還要分居三年才可被判決離婚,不如去保障弱勢的一方在財產分割上真正地得益。曾聽說過的一個事例是,夫妻倆白手起家,艱苦奮鬥十幾年,積聚的財富有上千萬。到頭來男的有年輕漂亮的新歡,要拋妻棄子(而且是三個)另築新巢。而他的原配只是個無一技之長的農村婦女,她沒有力量與他抗爭。離婚時,男的幾乎悉數轉移財產,女方和三個孩子得到的只有區區40萬。這是值得新的《婚姻法》作出努力的地方。

  無論是離婚自由的現在,還是離婚沒那麼容易的將來,愛情的力量仍然巨大,「致命的吸引力」仍然致命。對於追求美好愛情的人來說,付多少代價都可以在所不惜。不管是否非法,想離的始終會百折不撓地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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