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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人懷孕 我無奈放棄了不育妻子

當你百呼千喚的那樣東西真的來到眼前,即使內心想拒絕,可手還是會不聽使喚地伸出去,這是人性使然,也是本能使然,沒什麼可羞答答的。

  張三在這方面有免疫力,李四在那方面有免疫力。這恰好說明大家都是凡人,反正人活著,總要為著一個什麼目標吧。這目標,也就是所謂的軟肋。想要繞過去,難。

  網友口述:

  世上還有比這更難選擇的事嗎?

  一面是相濡以沫、深愛多年的妻子,一面是不可多得、企盼多載的親生骨肉。如果是你,你會怎麼選擇?

  身為一個男人,有誰不想和心愛的人相擁到老?

  身為一個男人,又有誰不想幸福地看著自己的兒子在陽光裏長大?

  偏生這兩種幸福,我只能取一樣。

  我如今越發堅信那句話,人生不能兩全。當上天給你一樣東西的時候,順勢還會再拿走另外一樣……我不就是嗎?孩子的事情解決了,可是卻必須要拿自己最心愛的女人去換。

  我這麼說,也許有人會罵我口是心非,如果你真愛自己的老婆,又怎麼可能讓外面的女人鑽了空子、懷上你的骨肉?

  我承認,那確實是我無意中犯下的錯,我不想解釋我為什麼會和婉華髮生那種事,但我們真的只發生過一次,只有那一次。

  這真是上天跟我開的最大的一個玩笑。我和一個女人有了婚外情,結果她就懷了我的孩子-重要的是,那可是我唯一的孩子,我這輩子,還沒嘗過做父親的滋味呢。

  妻子什麼都好,就是不能生育,我從沒怪過她,我想,這就是我的命,我甚至想我們兩個不僅彼此互為夫妻,更互為兒女,然後相互依纏,直至終老。

  妻子也許沒那麼輕鬆吧,畢竟,不能生育的那個人,是她,不是我。這對她的心理上造成不小的壓力,我幾乎用了七八年的時間才說服她我們即使沒有孩子也一樣可以幸福,可是對我愛得越深,她的負罪感和愧疚也就越重。

  就連我媽對妻子都沒有任何的責怪,我媽也說,這是命,只要你們兩個人覺著好,就行了。

  其實我們什麼辦法都想過了,其中的甘苦,就別提了。

  前些年,我們甚至很怕參加別人的婚禮,更不要說聽到誰誰生小孩的消息了……臉上勉強裝出笑容,其實心裏的滋味,誰經歷誰知道。那真是比打翻五味瓶還要酸楚——人生中必須要經歷的一些畫面和時刻,當你被告知再也不能經歷的時候,是不可能做到心態平和的。

  它需要很多年很長一段時間才能平復,而且這平復有時也是假的,是表面的,一旦被某種契機誘發出來,很可能會產生火山爆發一樣的破壞力,即使不像火山爆發,也會像慢刀子割肉一樣,一點一點去生磨……

  說不委屈是假的,我想有個孩子,可這孩子,也得是我和妻子的孩子,別的女人給我生的孩子我還不想要呢。

  你看,人在事情沒到眼前的時候,都會說大話。

  但當婉華真的走到我面前,哭得淚人似的,告訴我“南哥,我懷上你的骨肉了”的時候,我還是興奮得心跳都加速了:“你說什麼?你真確定嗎?這事可不是鬧著玩的。”

  “我已經去醫院查過了,我百分之百是懷孕了,孩子是你的,南哥。”

  婉華不是那種有心機的女人,她絕不會有取代我妻子的想法。

  她已經36歲了,不小了,她結過婚,後來又離了,準確地說,是被婆家休了——因為不能生養,可笑吧?這種事在城市裏也許不算什麼,可是如果發生在農村,事兒可就大了。

  婉華嫁過去八年,給婆家幹了八年的農活兒,還幫著婆婆給小叔子成了家,但即使這樣,也抵不過沒有子嗣的罪過。

  誰讓她肚子一直都是平平的絲毫動靜都沒有。在她的老家,女人沒有地位,不能生養,就連丈夫都無法替你說話做主。婉華的婆家在村裏很有一些勢力,當時話裏話外已經帶出來了,以他們家的情況,如果想要找個生孩子的女人,一點都不難。

  這時候的離與不離,已經不是婉華一個人能決定的了,更何況,她弟弟還在她公公手底下討事做。走,也許是唯一的辦法,誰讓自己的肚子不爭氣!難道留下來,眼巴巴看著自己的丈夫娶別的女人做妻子嗎?

  婉華出來的時候已經三十歲了。

  她到處打工,輾轉過很多地方,唐山、保定、石家莊……最後才在天津落下腳來,在紅旗路上的一家餐館當領班。

  我雖然可憐她的處境,但是卻絕沒有許給她愛情。

  我們之間,除去簡單的男女關係之外,其他的,就再也沒有了。她的受教育程度,她的成長經歷,都註定了和我是完全不同的兩種人。

  一個男人和一個女人,即使在相互並不瞭解的情況之下、因被欲望所驅使而做出那種事,也並不意味著他們從此以後就可順勢牽手一生——上床之後各自轉身形同陌路的例子比比皆是。

  這就像是一根火柴,不過閃耀一次,劃完了,燃盡了,還能怎樣呢?我萬沒想到這件事會留下這麼大的後遺症!

  你問我後悔嗎?這後悔兩個字,我還真說不出口——我已經帶婉華去醫院查過了,她肚子裏懷的是兒子。

  我之所以跟你講了這麼多婉華,就是想告訴你,這孩子不僅對我是一種飛來的恩賜,對於她更是一種再好不過的證明。婉華答應我,孩子一生下來,我們就去做親子鑒定,這種事比不得別的,半點都錯不得的。

  這也算是一種心理補償吧。我相信婉華沒有騙我,她不是那種隨便的女人。同時我也答應她,會帶著孩子和她一起回趟老家,好讓村裏的人知道,真正不會生的不是婉華,而是她從前的丈夫。

  換言之,無論我同不同意,婉華都會把這孩子生下來的。看著自己的孩子就這樣孤零零地來到人世間,我怎麼可能做到視而不見、聽而不聞?

  平心說,我做不到。我已經四十二歲了,這輩子該有的都有了,只差一個兒子,一個生命的延續。現在,上天已經把屬於我的孩子送到我眼前,難道我不要嗎?

  為了妻子,我也曾找婉華談過,希望她放棄孩子的撫養權,因為以她的經濟條件,是不可能給孩子一個優越的生活環境的。結果婉華生氣地拒絕了,她說,在他們農村,親生媽媽為了維護自己的孩子是什麼事都做得出來的。

  她雖沒讀過多少書,卻也知道,這是為人母的天性。就為這“天性”兩個字,我準備好的說辭全都又咽了回去。我真的沒有資格,勸一個母親去放棄自己的孩子……

  事情已經別無選擇,除了放棄我現有的婚姻,因為我不想讓我的孩子剛一出生就沒有身份,我希望他能健康快樂地成長,我這下半輩子,就都為他了。

  我和婉華,也因為這個未出世的孩子,而被捆綁到一起。她是我兒子的媽媽,想到這我就覺得尷尬不已,即使是現在,我依然沒法想像今後家裏的女主人會換成是她?而不是妻子。

  沒有了妻子的家,還像個家嗎?這些年,我無論出差在外多久,只要一回到家,回到妻子身邊,就會覺得整個人都放鬆下來,真的,只要有妻子在,哪怕不說話,僅僅是在房間裏走動,對我都是一種安慰。

  我和她是大學同學,從見到她第一眼的時候就開始追她,直到現在,哪怕她不能給我一個孩子,我還是從沒想過要放棄。這遊戲只有一關我是過不去的,就是真的有一個女人抱著我的孩子出現在我面前,結果這一畫面還真就出現了……

  阿萊,我說了這麼多,你聽清楚了嗎?我告訴你,我也痛苦,你聽清楚沒?我也痛苦。這不是站著說話不腰疼。夫妻之愛,不能代替父子之情。而父子之情,同樣也不能代替夫妻之愛。我不愛婉華,我只是比較感激她,只是感激她而已。

  當然,我們也可以正正常常做夫妻,我不能大言不慚地說對婉華多麼多麼沒感覺,畢竟我們在一起過,她還有了我的孩子,但是,那不是愛情,真希望婉華僅僅是我的妹妹,我一方面能夠看著自己的孩子長大,一方面又能和妻子一起地久天長,貪嗎?

  可是很多人不都是這樣嗎?對我來說,你愛的女人,也正是你孩子的母親,這是多麼深刻同時又多麼足量的幸福。

  還沒說妻子呢,就在上星期,我給你發郵件之前,她已經從家裏搬出去了。

  怎麼說呢?她什麼都明白了。

  我給她看了婉華的診斷證明,她甚至連婉華是誰都不想知道,就哭著把離婚協議簽了。

  她說,雖然她知道自己該退出了,也感激我這麼多年照顧她,可是當她知道我和別的女人有了孩子的時候,還是被傷到了。

  “司馬,感情真的是自私的。我願用一輩子去回報你,卻不願用這樣的方式放你走。”那一刻,我都沒敢抬頭去看她。

  其實我特別想抱抱她,天知道,我還愛著她呢,看著她哭,怎麼可能不動心?

  可是,我已經選擇了兒子,也就意味著,已經選擇了兒子的母親婉華,所以,在妻子看來,也就不再具備愛她的資格了。我想,從那一刻起,我由妻子的愛人,變成負心漢,而妻子,也由情深意切的伴侶,變成我的債主。真的,是我對不起她,我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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